刘永好八大提案:建议优化增值税 进一步改善民商环境

金融界网站 2019-03-04 08:48:16

3月3日晚间,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北京召开媒体沟通会,会上刘永好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刘永好表示,今年准备了8个提案,一是关于试点开放原材料进口资质,促进民营加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二是有关加强数据监管立法,促进现代金融科技发展的提案;三是从培养“绿领”到培育“绿品”,进一步提升新农民培训实效的建议;四是关于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提案;五是关于支持奶业振兴扶持奶牛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的提案。刘永好建议,增强对种养结合与规模化饲养奶牛的土地资源支持;六是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地生根的提案;七是关于落实生态环保理念,引领禽畜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提案;八是关于优化增值税、释放税制红利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提案。

以下为八大提案详情:

关于“绿领”培养和“绿品”培育相结合, 进一步提升新农民培训实效的提案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国家提出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未来一段时期,培养新农民、推广新技术,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将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结合三十几年扎根农村、帮扶农民的经验,我在2018年初提出了“十万绿领新农民培训计划”,呼吁各界关注“绿领”新农民群体,并联合了农业农村部的相关部门、多个农业高校和社会机构的力量,积极开展乡村技术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经过一年的培训实践,这一计划已先后落地山东、江苏、四川、北京四大基地,在全国20个省市累计培训两万余人、重点评选表彰200余人。

在培训实践中,我发现,支撑乡村走向振兴,不仅要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知识的青年,还要营造和鼓励他们通过从事农业获得较高收入的环境和社会氛围;不仅要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还要让新农民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绿色农产品。因此,我建议:

1.加大对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的资金投入,扩大高校涉农专业的招生人数,提高涉农从业人员的收入和职业荣誉感。对高校培养的优秀农业人才、到基层农村就业的优秀青年,应给予必要的人才补贴,防止涉农高端人才的流失,鼓励他们安心在农村发挥积极作用,成为乡村振兴建设的骨干技术力量。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新农民培训,培育一批“绿领”新农民、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建议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新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建立“龙头企业领头产业和培训+“绿领”新农民做示范+农户跟做加盟”的联结机制,实现长效发展。对优秀的家庭农场主、农村创业者进行表彰奖励、提供优惠的金融贷款支持、规模经营补贴,彰显“绿领”新农民的示范作用,孵化更多“新生代农民企业家”。

3. 从培训“绿领”深入到培育“绿品”,鼓励龙头企业带动新农民创业,大力支持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要让新农民掌握市场趋势、食品安全等知识,找到与市场对接的切实路径。可以由优势龙头企业加强指导帮扶,深入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做好配套产业链建设,将合作社+技术服务+金融服务有机结合,从培训“绿领”升级到培育打造“绿品”,帮助新农民融入产业链,打通从农村到城市的“最后一公里”,助力城乡人民共赴美好生活。

建议人:刘永好

2019年3月

关于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提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脱贫攻坚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实现8000多万人口稳定脱贫,成绩有目共睹。但目前脱贫攻坚事业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在产业扶贫实践中也发现,一些扶贫项目存在产业层次低、链条短的问题,简单依赖种养殖等生产环节,缺乏深加工、装储、运输、销售等产业链衔接,产品附加值低,带动脱贫增收能力有限,持续稳定的脱贫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从我们民营企业家发起“光彩事业”至今已有25年,民营企业已探索出了一条深入老少边穷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的产业扶贫之路,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进入脱贫攻坚新时期,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等发起的“万企帮万村”行动,已有6万多家民营企业参与其中。去年,习总书记专门给参与“万企帮万村”的民营企业家回信,对民营企业踊跃投身脱贫攻坚予以肯定。在脱贫攻坚的关键年,如何通过产业扶贫项目、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从而更好地实现持续稳定脱贫,民营企业应该有所担当。为此,我建议:

1、加强对脱贫攻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培养一批爱农民、懂扶贫、会管理、了解产业发展、有管理经验的干部队伍。脱贫攻坚是项长期的事业,需要在特定的贫困区域培养一批专职的扶贫干部。建议由扶贫部门统筹,联合政府、高校、企业设立“扶贫研究院”等机构,在高校开设扶贫方向的管理学课程和专业,加强对扶贫领域人才和干部的培训培养。为肩负扶贫攻坚责任的单位和企业持续输送专业人才和规范化的管理经验。

2、支持企业参与产业扶贫,促进脱贫攻坚事业可持续发展。针对制约企业深度参与产业扶贫的瓶颈问题,建议由扶贫办统筹协调,会同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在项目支持、贷款贴息、税费减免、扶贫资金使用权限、用林用地、土地流转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推进速度。鼓励组织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分享产业扶贫带来的收益。引导一部分扶贫农产品加工项目由传统的初加工向特色加工、绿色加工转变,从而引导扶贫农产品向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

3、提升农村普惠金融的覆盖率与便利性,让金融扶贫覆盖到深度贫困地区。应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来控制作业成本、降低服务门槛、扩大客群范围,改善当前农村普惠金融覆盖率低,存在大量征信白户的落后状况,克服“风险识别难”“作业成本高”这两大难题,让专项扶贫资金更精准、更安全、更便利地服务扶贫项目、扶贫企业和贫困群众,朝着“让农民人人都有云授信”的方向努力,让数字普惠金融的阳光照进深度贫困地区。

提案人:刘永好

2019年3月

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地生根的提案

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小康的七大战略之一。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如何做大、做强、做优现代农业,特别是通过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但我在实地调研中发现,许多地方乡村产业振兴基础仍不牢固,农业有产品无品牌、有品牌无规模、有规模无产业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不充分,仓储、加工、冷链、物流、品牌、科技等服务较为缺乏,发展质量、融合水平和综合效益有待提升。个别地方将乡村旅游或者休闲农业简单等同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缺乏统筹规划和精心组织,一哄而上、同质化、缺乏后续动力问题突出。

因此,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振兴,更离不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发动全社会参与,实现多维度协同推进。为了更好地培育、发展、壮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我建议:

1、成立中国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联盟,为“三农”发展赋能。建议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根本目标,以相关大型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大学科研机构为智力支撑,以金融保险资本为助力,联合有关支撑服务性机构,成立中国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联盟,为农业农村农民发展赋能,为区域乡村经济发展助力,培育打造政、产、学、研、金、媒为一体的良性生态圈。

2、成立引导性产业基金,促进农村产业孵化。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发起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政府引导性产业基金,整合有关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专门用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大健康营养、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标杆项目,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地方产业融合项目健康发展。

3、加大农村产业融合技术的研发力度,打造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市场化平台。产业要转型升级,关键在于技术创新。无论是传统种养殖产业,还是正在快速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业,无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厕改造等新兴业态,还是智能农机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都需要大量先进适用技术突破。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引导优势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大对产业融合技术的研发力度,特别是将“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智能制造”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向农村下沉,充分对接企业,打造开放高效的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市场化平台,推动农村“双新双创”向纵深发展。

提案人:刘永好

2019年3月

关于加强数据监管立法,促进现代金融科技发展的提案

近来年,金融机构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为消费者提供数字化、便捷化、触手可及的移动金融服务,不但有效地推动了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创新了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了运营效率,而且满足了消费者不断升级的多元化金融需求。但随之也出现了黑产欺诈、伪冒贷款、“羊毛党”等一系列威胁,给金融机构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引发区域性或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党的十九大提出三大攻坚战,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就是防控金融风险。因此,应该进一步完善金融科技的政策和立法,加大监管力度,促进现代金融科技与传统机构业务深度融合和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当前农村普惠金融覆盖率低,农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有待提升,大量征信白户依然存在。普惠金融要真正落地,唯一路径是数字普惠金融,也就是利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改变风险评估方式和产品服务流程,解决“风险识别难”、“作业成本高”两大突出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精准、更安全的金融服务。对此,我提议: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建议对合规运营的金融机构及金融科技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大集成创新力度,探索并合理开展新金融服务模式;建议进一步推进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企业及个人信用的完整档案,推进现代金融科技型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通过财政奖补、表彰典型等手段鼓励金融科技型企业加大技术共享和输出力度,形成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支撑、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健康生态圈。

2、加快数据立法,积极推动数据共享行为。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数据立法,明确数据资产界定,明确数据使用的规范及力度,让金融科技企业在数据使用时有法可依,打消其数据使用的顾虑,同时也避免金融科技企业数据滥采、滥用的情况发生。推进政府部门、运营商、数字型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间合理的数据开放和共享,打通数据孤岛。降低金融机构的数据获取难度和成本,缓解金融服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推进金融机构提供更普惠、更精准的金融服务,解决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积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运用金融科技更好地服务三农。建议鼓励和引导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向数字零售银行转型,运用金融科技来控制作业成本、降低服务门槛、扩大客群范围,为新农民、农场主提供纯在线、无抵押、高可得、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创业者“短、小、频、急”的金融需求,让数字普惠金融真正“阳光普照”地覆盖三农领域,以金融科技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提案人:刘永好

2019年3月

关于落实生态环保理念,引领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提案

畜禽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对肉制品的需求急剧增加,畜禽养殖业将不断扩大规模,这样也会导致环保压力持续增加。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总量达40亿吨,实际利用率不足40%,剩余未利用的粪污是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原因。而农村的传统种植业由于在农药及肥料上面使用不合理、粪污消纳能力低,对土壤、对水体造成一定污染,进一步增加了农村的环保压力。

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出了“三大目标”的总体要求,即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近年来,尽管国内通过种养结合模式,通过加强环保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正在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但由于养殖、环保、种植位于污染物生产、处置、利用的不同阶段,其目的、手段与需求不尽相同,如果割裂开来,将难以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因此,大力发展集约化、聚落化养殖的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相结合的综合产业模式,可以从源头上约束粪污排放,通过发电、堆肥等方式加强粪污处理力度,减少环境危害增加经济效益;通过增加有机农产品种植,消纳有机废弃物,打造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即“绿品”;整个过程中吸收广大农民参与,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建议:

1、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养殖龙头企业推行“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相结合的种养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各级政府要出台并完善土地、环保、财政、金融、税收、扶贫等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养殖业龙头企业推行多种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探索出一条适合农业、环保、扶贫相结合,使农业发展、生态环保与农民增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新型农村产业发展之路。

2、打造一批“集约化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与保护”相结合的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由省级政府牵头,市级政府落实,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县区,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开展“现代农业+生态环保+产业扶贫”相结合的种养殖一体化模式试点,在试点区县范围内建立一座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中心,提高生态环保治理水平;大力发展有机农产品,实现“一县一品”或“一县多品”;大力推广有机肥、生物农药,禁止有毒有害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建立农民帮扶中心,结合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吸纳农民以多种方式参与到种养殖产业中,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同时,建立示范项目的评价指标及考核体系,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可推广模式。

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种养殖一体化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农民增收。各级政府要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现代农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农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同时,地方政府成立引导基金和扶持支持资金,采用贴息、以奖代补、鼓励创新、PPP等模式支持当地龙头企业发展种养殖一体化产业,实现龙头企业和农民共同受益的有机循环。

提案人:刘永好

2019年3月

关于试点放开原材料进口资质,促进民营加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去年11月1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减轻企业税负、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6方面的政策举措,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信心。随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了“竞争中立”政策,今后将采取竞争中立政策,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我在企业生产实践和调研中发现,作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环节,一部分原材料的进口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放开。比如在工业原料领域,氯化钾是生产化肥和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料,当前国产氯化钾资源严重匮乏,用于高端精细化工生产的优质氯化钾主要依赖进口。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部分优秀民营企业已具备了相应生产能力,为高端精细化工产业所需的重要原料实现国产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长期以来,我国对氯化钾进口实施国营贸易管理,主要由少数国企统一进口,外资企业则直接拥有自主进口资质。国内民营企业必须通过中间商采购原料,且采购价格较直接进口高约200-500元/吨,极大加重了企业负担。而外资企业利用自主进口优势,不断占领国内市场,挤压民营企业生存空间。

而在农业领域,民营企业在饲料行业已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随着近年我国粮食收储制度的逐步改革,在进口饲料粮的配额制度方面,特别是作为饲料粮的玉米配额,也应当探索和制定更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分配制度。因此,为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扶持民营制造加工业真正做大做强,我建议:

1、在部分民营企业探索开展原材料进口资质放开试点。建议在国家进出口政策框架内保证市场公平的基本原则,进口配额应向直接使用原料的加工企业倾斜。可以选择部分社会声誉好、行业影响力强的优秀民营企业,开放农业领域的饲料粮如玉米、工业领域如氯化钾等原料的进口资质,并且以各企业的实际产量和需求决定配额分配的比例,不再根据企业的国有或民营属性来分配,从而引导行业更加公平有序竞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对试点直接进口原材料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为实现行业的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建议在放开对进口原材料的配额管制的同时,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采用有效的现代技术手段对进口原材料进行溯源管理,为提高监管效率,还可考虑选择适当时机将具体监管权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提案人:刘永好

2019年3月

关于优化增值税、释放税制红利,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提案

随着“营改增”持续全面深化,减少了对大多数行业的重复征税,尤其是通过简并和调整增值税税率,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实际负担,在供给侧激发了企业创新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在2018年,增值税又首次实现了大范围留抵退税,为大量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但我在企业经营实践和调研中发现,增值税在进项留抵退税、扩大抵扣范围等两方面还可以进一步优化。

首先,2018年6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将留抵退税范围从之前极个别行业扩大至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然而,农产品加工行业目前尚未包括在留抵退税范围内。

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时,按收购价计算进项税额,而在销售产品计算销售额时,则采用不含税价格。当销售毛利大于约11%时,销项税才可能大于进项税额,但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毛利水平约2-4%,利润空间有限,往往形成留抵税额。且电费、包装物及购进固定资产及其他物资采购也会形成进项税额,这样每年累积,导致增值税留抵额越累越多。长期、大额的留抵税额增加了纳税人的资金成本,而考虑到纳税人注销时现行政策并不对其留抵税额进行退税,因此留抵税额很可能既得不到抵扣,也无法进行退还,本应作为增值税链条中间环节的企业,最后实际承担了增值税。

其次,“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基本贯通,但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贷款利息中包含的增值税不得进项抵扣,造成重复征税,增加了企业和终端消费者的负担。若将贷款业务的进项税额纳入抵扣范围,实体企业的实际贷款利率将降低5.66%(即1-1/106%)。进项税额纳入抵扣实际上起到了利率调节的效果。

因此,为降低实体企业税务负担,同时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缓解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建议:

一、将农产品加工行业纳入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行业范围内。同时,将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纳入留抵退还的凭证范围,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的良性发展。其中,对于历史累积的留抵税额,可以分多次退还;对于未来产生的留抵税额,可以采取灵活的做法,允许纳税人自行选择退税或是留抵。

二、将贷款利息支出纳入增值税的进项抵扣范围。打通金融业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改善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税费负担偏重、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从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行业活力。考虑到财政可承受的压力,可先在部分行业或部分地区中试点利息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抵扣,后续逐步向全行业全国范围全面推开。

提案人:刘永好

2019年3月

关于支持奶业振兴,扶持奶牛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的提案

我国是全球前三的乳品生产国和消费大国。当前国内乳品年消费量为3000多万吨,人均年消费量却仅有36公斤,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随着国内居民收入不断提高,饮食消费需求也由原本的解决温饱向更科学营养的方向转变,预计到2025年国内乳品需求总量将达到5000万吨。

消费升级趋势下,中国奶业的格局也正朝着集约化饲养演进,规模养牛数量增长迅速,这一趋势对于提升养殖效率、解决粪污集中处理、疫病防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飞速发展的同时,奶业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全国奶牛实际存栏量低于一千万头,建设优质奶源基地的牧场用地供给严重不足,尤其是占全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华东、华南、华中、西南地区,奶牛存栏总数仅100多万头。再如,近40%的奶牛养殖户缺乏大型合作社的指导和管理,不仅面临生态环保、疫病防控、优质高产等转型升级瓶颈,还面临生乳销售难、成本高和养殖效益差的问题。

为积极响应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充分满足国民对优质乳品的消费升级需求,我建议:

1、增强对种养结合与规模化饲养奶牛的土地资源支持。建议国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适养区政府提供更多建设规模牧场用地指标,尤其是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南等地区,从而增加奶业全产业链的供给力。应鼓励利用非基本农田、一般经济林地等建设规模化、种草养牛循环的生态牧场,在牧场周边配套适当面积的土地,用作粪污资源化利用场地,鼓励周边农户节肥节药,种植优质饲草,实现种养结合、农民增收、奶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2、加大对种养结合与规模化饲养奶牛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乳制品企业建设自有规模化牧场;对发展规模化、生态化养牛的家庭牧场、大型合作社、专业牧业公司给予融资优惠政策;对于环保达标的养殖公司、家庭牧场推行排污费减免政策;对于种草、养牛、乳制品加工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效率高的乳制品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加强对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升级改造,提高养殖户的科学养牛水平、生鲜乳品质和综合经营效率。

提案人:刘永好

2019年3月

热搜

刘永好

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