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接管三木集团房地产业务 委托管理费用为销售额1%

乐居财经 2019-05-24 21:00:57

乐居财经讯 徐迪 5月24日晚间,阳光城(000671.SZ)公告称,因公司的自身品牌优势、运营管理体系优势及规模优势,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房地产相关日常经营业务委托给公司经营管理。

公告显示,本次委托管理的房地产项目涉及的总货值预计总计人民币402,469.02万元。公司根据受托管理期间所托管项目含税销售收入总额的1%计取委托管理费用。

此外,若项目委托管理期间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低于管控标准的约定费率(即现有费率)计算的,则结余部分由项目公司按照结余部分的 30%分别支付给公司。

根据相关协议,阳光城仅对受托管理项目进行建设和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输出的管理工作收取固定比例的受托管理费用,不享有其他受益权。三木集团仍拥有项目公司股权、资产购买处置、投融资行为等重大事项决策权,享有项目公司的收益权。该交易事项所属项目公司资产的风险和报酬仍为三木集团所有。

公司董事廖剑锋先生兼任三木集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三)规定,三木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因受托管理房地产项目未来的总收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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