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控股股东短线交易遭警示 误操作致791万违规

金融界网站 2018-03-16 16:14:56

天龙光电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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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讯 3月16日,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1月16 日至1月18日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天龙光电股票,其中在1月18日增持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先买入20300股,后卖出200股,再买入317500股,又卖出5000股,直至再买入696000股后才停止交易(金融界网站注:目前共计持有天龙光电股4378.8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1.89%)。

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交易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涉及股份数量为1018700股,违规金额为7914819元。

深交所指出,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1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6条的规定。

金融界网站注,根据上述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深交所表示,鉴于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是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向其发出监管函予以警示,要求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并于2018年3月21日前报送整改报告。

天龙光电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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