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科科技任命李海为副总经理

挖贝网 2018-04-28 18:44:00

4月28日消息,近日帕科科技(839674)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审议并通过提名王兴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有效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倪红良、朱晓丽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有效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任命包惠刚为公司总经理,任命李海、罗先荣、屈征、张栋、张彪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据挖贝网了解,王兴、倪红良、朱晓丽、包惠刚、李海、罗先荣、屈征、张栋、张彪均不持有帕科科技股份,原董事裘靖宇因个人原因于2018年4月25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兴作为新任董事候选人。

原监事会主席屈征因工作职位变动于2018年4月25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原监事张联卫因个人原因于2018年4月25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屈征、张联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倪红良、朱晓丽作为新任监事候选人。

公司总经理裘靖宇因其个人原因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同意裘靖宇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通过聘任包惠刚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通过聘任李海、罗先荣、屈征、张栋、张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裘靖宇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任职之前,原董事会成员仍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屈征、张联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任职之前,原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帕科科技表示在新任董事和监事就职之前,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责任。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2000年6月毕业于东华大学,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资格。2000年6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光通信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3月至2010年6月,任上海迪爱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艾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帕科有限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任帕科科技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04-27/1524772227_143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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