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公告: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形

金融界网站 2019-01-21 10: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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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资金超百亿但仍陷债务危机的“中国3M公司”康得新可谓博足了市场眼球。21日早间,康得新公告称,在证券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康得新同时表示,目前,公司、康得集团、钟玉、持股5%以上股东中泰创赢及其股东中泰创展均尚未收到证监会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上述调查对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正常,是否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将以证券监管部门最终的意见为准。

1月15日,康得新披露2018年度第一、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合计15亿元兑付存在不确定性。

2019年1月16日,康得新披露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应于2019年1月15日兑付,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偿付本息10.4亿元,已构成实质违约。

针对上述债务事项,以及媒体对其子公司康得新光电自2019年1月11日起由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指定张家港保税区援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相应账款的报道,深交所在18日晚间对康得新发出5大问询:

1、根据康得新披露的2018年三季报,截至2018年9月30日,康得新账面货币资金150.14亿元,以列表方式补充说明康得新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如存在,说明权利受限的具体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结合康得新货币资金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说明康得新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但未能按期兑付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以及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说明康得新货币资金等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情形。

3、自查康得新货币资金相关内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自查康得新印章管理情况,并结合康得新主要供应商、客户、参股公司、联营公司等主体是否与康得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形,自查是否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康得新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及运行情况。

4、说明康得新光电自2019年1月11日起由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指定张家港保税区援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相应账款的原因和具体运作情况,以及该事项对康得新光电生产经营的影响。

5、说明就上述两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事项后续拟采取的应对和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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